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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陕西信息安全法学研究会在我校成立
  • 发布时间:2009/04/04 00:00:00 新闻来源: 本站 点击量:

2009年3月28日上午,由我校信息安全法律研究中心主办、陕西省法学会、汉中市公安局、宝鸡市公安局协办的“陕西省法学会信息安全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暨“危机治理与信息安全法律研讨会”在南洋大酒店隆重举行,这是全国法学研究领域的首创之举。与会的领导有:陕西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雷宝生、陕西省法学会研究部主任魏清利、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田平利、陕西省委政法委强建国、陕西省委组织部李青松、陕西省工业与信息化厅侯永平。另外,陕西省公安厅、陕西省国家保密局、西安市银监会、西安市公安局、汉中市公安局、宝鸡市公安局、西部法制报的有关领导和同志出席了大会。我校facebook在线,facebook在线(中国)的领导和师生参加了大会。

facebook在线,facebook在线(中国)副院长马治国教授首先致欢迎辞。他说,信息安全是应对危机的重要途径,预设了各种社会需求。危机治理与信息安全法律研讨是个创新的领域,是个有前途的项目。对各级领导的支持致以感谢。

陕西省法学会雷宝生会长宣读了“陕西省法学会信息安全法学研究会”成立的批文,并通过了第一届研究会机构人员名单。我校信息安全法学专家马民虎教授当选第一届会长。国家反计算机病毒入侵基地培训中心、中国计算机学会计算机安全专业委员会、中国法学会信息法学研究会、陕西省公安厅为研究会的成立发来了贺电。雷会长指出,国家越来越重视法学会硬件和软件的建设,希望通过我省信息安全法研究会的开创性成立,推动信息安全法律研究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田平利副院长随后致辞。他说,研究会的成立将极大促进信息安全法律的完善与发展,将会产生有价值的交流活动及其成果。在人才培养方面会取得很大发展,研究领域也将不断拓展。目前,信息安全法学研究积累有限,难以适应国家法制建设的需求。现在计算机信息犯罪有直线上升趋势,危及所有计算机应用领域的社会问题和法律纠纷不断涌现,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新挑战和要求。随着虚拟货币安全问题的出现以及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普及,信息安全风险日益严重,信息安全领域案件呈现特殊性和复杂性,信息安全法学研究已是当务之急。

接着,就“危机治理与信息安全法律”的主题,与会领导和教授分别作了《涉网自诉案件的特点分析及对策思考》、《伦理、法理、行为与和谐》、《信息安全法律滞后性》、《网络对舆论和社会稳定的影响》、《外资并购与国家安全》等深刻而精彩的发言。

最后,马民虎教授对与会专家的观点进行了点评并对此次会议作了总结,对信息安全法学研究会的工作进行了展望。他说,危机与信息技术之间的互动,加速了社会结构的变革以及“风险社会”的到来,因此信息安全法学研究近期的工作重点是开展国家和地方应对性紧急课题研究,加强信息安全法学基础理论研究,提供相关社会服务和普及信息安全法学基础知识。

本次会议将对我校及我国信息安全法学的研究将产生重要影响和意义。